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《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》、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精神,进一步弘扬崇高的师德风范,不断提升教师的人格魅力,营造以德治校、以德育人、以德修身的良好校园氛围,促进我校教师素质的全面提高。学校决定开展“师德标兵”评选活动。具体方案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
凡具有教师资格,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满5年及以上的在岗教师均可参加评选。
二、评选条件
1、坚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、政策,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具有很强的思想政治觉悟,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,具有良好的社会道德品质。
2、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,言行举止文明礼貌,为人师表,廉洁从教,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;身体和心理健康,爱岗敬业,无私奉献,具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和使命感;忠诚党的教育事业;自觉维护学校和人民教师的光辉形象。
3、关爱学生,以人为本,尊重学生人格,激发和保护学生的积极性与创造性;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和良好的思想品德,促进学生全面发展;在敬业奉献、爱护学生、转化行为偏差学生等方面表现突出,事迹感人,受到广大师生的广泛赞誉。
4、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,治学严谨,不断学习创新。积极参与校本研修活动,主动承担教育教学研究实验课题,勇于创新,刻苦钻研新课改,努力学习新知识,应用新手段,注重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,教学业绩突出。
5、在工作中团结协作,顾全大局,乐于助人,谦虚谨慎。同事间互相帮助,互相尊重,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大局观念。在师生中有很高的威信,得到广大师生和家长的普遍认可。
6、近三年师德考核至少有一年为优秀。
7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实行“一票否决”,取消参评资格。
(1)工作不服从学校安排,有无故旷课、擅自调课等严重影响学校教学秩序的现象。
(2)违反学校规定,有“乱办班、乱补课、乱收费”的行为,或未经学校同意从事经商及在校外兼职、兼课等。
(3)有侮辱、体罚或变相体罚及歧视学生的现象。
(4)教学成绩居全年级单科成绩名次相对落后者。
(5)被学生、家长投诉,且经学校核实后,情况属实者。
(6)教学及管理弄虚作假,发生责任事故。
(7)其他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,影响教师形象及学校声誉的行为。
三、考评标准
按《果子市小学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方案》考核,实行积分排名。
四、评选办法及程序
学校师德标兵评选,教研组、处室推荐、考评小组考核评审、校委会研究审定的办法进行。
1、推荐。各教研组、处室根据评选条件,组织初评推荐。
2、评选确认。学校成立“师德标兵”考评小组,考评小组由党支部、校委会、工会及教师代表组成。考评小组负责审核推荐人选的材料,组织师生民主测评,采取问卷调查,师生座谈等方式,充分了解候选人的师德情况,并进行全面考核、评审,确定预选名单,予以公示(公示时间为5天),经校委会研究后,最终确定若干名校级师德标兵。
五、工作要求
1、高度重视、精心组织推荐工作,按照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严格执行评选条件,严格遵循评选程序,真正把爱岗敬业、尊师爱生、业绩突出的优秀教师推荐上来。
2、把评选过程作为学习典型、宣传典型的良好机会,在全校掀起弘扬高尚师德、赶学身边先进的热潮,推动师德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。
3、要以“师德标兵”评选为契机,努力营造做人民满意教师的氛围,树立教师爱岗敬业的良好风气。